手把手教你學個稅之工資薪金篇
前情提要:1、隨著2018年7月全國國地稅完成合并,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由地方稅務轉變為國家稅務總局征收管轄,意味著對于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越來越重視。2、2019年1月1日,第七次修訂的《個人所得稅法》實施,對于征收辦法和稅率進行了合理優化,起征點從每月3500元到每年60000元(平均每月5000元)。3、全國稅務系統經過幾次升級后,邁向了大數據化管理的時代,對于稅收征管的監控越來越嚴格,之前中小企業不重視個人所得稅申報的時代一去不復返。
個人所得稅與每個人息息相關,特別是打工者,認真學習很有必要,我相信不久的將來征管漏洞會越來越少,大部分的人收入都會按實申報,特別是中小企業。本篇主要是針對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部分作淺顯的分享。
工資、薪金所得,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、薪金、獎金、年終加薪、勞動分紅、津貼、補貼等任職受雇收入。該收入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動所得,是接受某企事業單位管理而取得的勞動報酬,而獨立從事勞動所取得的屬于勞動報酬所得,例如演員“走穴”收入、教師辦課外培訓班、公司職員在外兼職。目前工資薪金所得以減去每年60000元費用(平均每月5000元)以及專項扣除、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為計稅依據,適用3%-45%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。見表如下:
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(綜合所得適用) |
|||
級數 |
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|
稅率(%) |
速算扣除數 |
1 |
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 |
3 |
0 |
2 |
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|
10 |
2520 |
3 |
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|
20 |
16920 |
4 |
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|
25 |
31920 |
5 |
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|
30 |
52920 |
6 |
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|
35 |
85920 |
7 |
超過960000元的部分 |
45 |
181920 |
專項扣除:主要是國家規定范圍和標準的五險一金。
專項附加扣除:1、子女教育;2、繼續教育;3、大病醫療;4、住房貸款利息;5、住房租金;6、贍養老人。
其他扣除: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,個人購買的商業保險等。
舉例分析:浙江宏興建設有限公司某職工,2020年1-12月每月發放3萬元,年底一次性發放獎金12萬元。每月五險一金個人部分500元,子女教育扣除每月1000元,繼續教育扣除每月400元,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每月1000元,贍養老人扣除每月1000元。如何計算該職工每月的個人所得稅和年度匯算清繳?
1月工資所得計稅依據:30000-5000-500-1000-400-1000-1000=21100元
21100元在3%的檔位,所以1月份該職工繳納個稅21100×3%=633元。
2月工資所得計稅依據:(30000-5000-500-1000-400-1000-1000)×2=42200元
42200元在10%的檔位,所以2月份該職工繳納個稅42200×10%-2520(速算扣除數)-633(1月份繳納的個稅)=1067元。
3月工資所得計算依據:(30000-5000-500-1000-400-1000-1000)×3=63300元
63300元在10%的檔位,所以3月份該職工繳納個稅63300×10%-2520(速算扣除數)-633(1月份繳納的個稅)-1067(2月份繳納的個稅)=2110元。
以此類推,4-6月都在10%檔位,計算方法一樣,都為2110元,就不一一展開了。
7月工資所得計算依據:(30000-5000-500-1000-400-1000-1000)×7=147700元
147700元在20%檔位,所以7月份該職工繳納個稅147700×20%-16920(速算扣除數)-633(1月個稅)-1067(2月個稅)-2110×4(3-6月個稅)=2480元。
8月工資所得計算依據:(30000-5000-500-1000-400-1000-1000)×8=168800元
168800元在20%檔位,所以8月份該職工繳納個稅168800×20%-16920(速算扣除數)-633(1月個稅)-1067(2月個稅)-2110×4(3-6月個稅)-2480(7月個稅)=4220元。
以此類推,9-12月都在10%檔位,計算方法一樣,都為4220元,就不一一展開了。
綜上所述,該職工2020年該職工所有月份個稅=633+1067+2110×4+2480+4220×5=33720元
按照全年一次性的算法為(30000-5000-500-1000-400-1000-1000)×12(月數)×20%(總的檔位)-16920(速算扣除數)=33720元,剛好等于每個月個稅相加之和。
這種情況下, 既不需要補稅也不需要退稅,年度匯算清繳時,是不需要再申報的。
但是,不要遺忘還有年底一次性獎金12萬,根據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8〕164號 )第一條規定,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,在2021年12月31日前,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,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,對照稅率表按照月收入取檔數,單獨計算納稅。
因此,120000÷12=10000元,在10%的檔位,速算扣除數為2520÷12=210元
年底的一次性獎金12萬應納稅:120000×10%-210=11790元
自2022年1月1日起,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,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。(30000-5000-500-1000-400-1000-1000)×12(月數)+120000(年底一次性獎金)=373200元。
373200在25%的檔位,所以還需補繳的稅額=373200×25%-31920(速算扣除數)-33720(全年每月繳納的個稅)=27660元。
注:本篇為浙江宏興建設財務部原創,不得用于商業用途轉載,違者追究法律責任。